|
本帖最后由 claud 于 2021-1-8 11:34 编辑
- 下述内容100%来自法庭的公开记录,见联邦法院麻省地区法院Case # 21-mj-6000-MPK(PACER: 1:21-mj-06000-MPK)。其中绝大部分来自该案起诉材料的附件一(Document 4-1):探员宣誓过的案件陈述报告。
- 正如司法部公告所称,起诉材料中的所有细节都属于指控/宣称。在将来法庭基于超过合理怀疑的原则认定有罪之前,目前报告被假定是无罪的。(The details contained in the complaint are allegations. The defendants are presumed innocent unless and until proven guilty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in a court of law.)所以这些内容属于检方单方面的指控,尚未经过举证,质证,庭审等,不一定代表客观事实。
- 无意将问题引入其他方向,也不希望引申到其他问题或话题上,只是希望分享下细节,因为不少细节和公开报道的情况确实有不少出入。如果能起到一点学习法律、引以为戒的作用就更好。
- 翻译上如果有失误或者错误,还望谅解。
控方陈述人:
- Pasciucco,是ICE在波士顿的Homeland Security Investigations下面“档案与福利欺诈调查组”的探员,负责调查各类与签证处理有关的犯罪和欺诈,以及与非法获得(公共)利益有关的犯罪。注意下,这个探员不是专门做枪支问题的背景,另一方面本案确实有涉及到移民问题(后面有细节)。
本案的被告:
- Whitman,是麻省Tyngsborough警察局的全职警员,也是Hitman枪店注册的business owner。Whitman这个人应该很懂枪法:他负责的一个Policy Academy学校具有麻省认证资质,可以向part time警员培训关于联邦枪法和州枪法的知识。2016年的时候,他还在Apple Books上写过一本电子书,叫Safe Carry Firearms Training Law Guide: A Guide to Federal and Massachusetts Firearms Laws。这个背景真的挺。。。
- Bin Lu,也就是“报哥”。根据案件文件4-3 Criminal Case Cover Sheet,他的当前国籍是“US-Naturalized”,也就是已归化入籍美国公民,并非网上一些报道所说的绿卡持有者。因为这个案件是ICE在做,我觉得文件里这个纪录应该是准确的。在Hitman的FFL资料里,Lu是Hitman枪店的负责人(responsible person and manager),也是枪店的投资人之一。
其他相关人员和相关方:
- Lu的nephew:这个nephew多次出现在Lu的YouTube视频里。控诉材料中没有提到他的名字,但是有明确说他有签证逾期问题,目前处于非法滞留状态。根据18 U.S.C. §§ 922(d)(5) and 922(g)(5),他的这种移民状态下,不可以持有(possess)枪支。注意下,这个nephew的情况就和探员的背景以及探员所在的调查部门扯上关系了。
- Hitman枪店:Whitman和Lu的枪店。可以确认的是这个枪店有01 FFL (dealer & gunsmithing),没有07 FFL (manufacturer)。这个FFL没有Special Occupational Taxpayer (SOT)资质。
- Groton警察局:Groton是麻省的另一个小城市,位于本案所在地Tyngsborough隔壁。Whitman曾和这个市的警察局谈过生意,主要是卖一些枪支、抑制器、夜视镜等装备给他们。Whitman声称自己的FFL可以制造和购买这类武器和配件(但检方认为他们资质其实不够)。为了做成这笔生意,Whitman改装了一些枪支用于给警局作演示和评估。为了这次改装,他找该警局借了两个警局拥有的抑制器。
相关武器和配件:
- SBR1: CMMG MK9。枪管8.625inch。ATF鉴定了属于SBR。NFRTR没有注册记录。
- SBR2: Sig Sauer MCX。被查获时,有folding stock在上面(是stock不是brace)。购入时是手枪。枪管长度11.5inch,ATF鉴定认为属于SBR。NFRTR没有注册记录。
- Suppressor 1: Yankee Hill Machine suppressor, T-02945。注册在Groton警局名下。
- Suppressor 2: 注册在Groton警局名下。
时间线:
2016年3月 Hitman枪店购入一个lower receiver,后来不确定什么时候被改装成SBR1。
2018年2月 ICE位于波士顿的Homeland Security Investigations部门开始针对Whitman, Lu和其他人员展开刑事调查。这里没有讲“其他人员”是哪些人,也没有讲调查的是哪一类问题。但是注意下,这个部门和本案的探员的工作职责是处理签证问题、非法移民和福利欺诈等。另一方面,本起诉讼的违法事件大多发生在2019年上半年。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展开的调查可能并不是针对枪械违法的问题,至少不可能和后面才会出场的suppressor有关。2018年2月前后发生了些什么事,有闲的同学可以去翻翻报哥的YouTube频道。
2018年8月 Hitman枪店购入一把手枪,后来不确定什么时候被改装成了SBR2。
??期间 Whitman希望做Groton警局的生意。
2019年2月22日 Whitman发短信给Groton警局的警员说“下周我们可以向你们演示一支7.5寸和一支10寸的AR。但是得先搞到两个eotech和两个cans。“(can是suppressor的意思) 警员回复:“要我明天上午带给你吗?” Whitman回复:“好的,如果可以的话。”该警员后来将两个注册在警局名下的suppressors交给了他们。
2019年2月28日 Whitman发邮件给Groton警局,称可以在3月5日用两把组装好的步枪进行演示。
2019年3月4日 Lu用微信发了四张图片给Whitman,图片显示他的nephew拿了一把装着suppressor的AR-15。Whitman回复:“看起来你们今天玩的很开心哈。另一个suppressor也在你家吗?我今天12:30会和Groton警局开会。“
2019年3月20日 Whitman给Groton警局发邮件说“感谢给予我们这次机会来帮你们采购一些新装备”,并且提供了18把SBR和9个同型号suppressor的报价。
2019年4月2日 Whitman又给Groton警局发邮件提供了18把Ruger步枪,18个夜视仪和9个同型号suppressor的报价。
2019年4月23日 一个视频上传到Lu的YouTube频道,显示Lu和他的nephew在打一把Noveske N4步枪,上面安装了Yankee Hill Machine suppressor。虽然看不清序列号,但检方认为这个就是Groton警局借给他们的两个suppressor之一。
2019年5月22日 另一个上传到YouTube频道的视频显示,Lu和他的nephew在用SBR2打枪(序列号对比一致),其上安装了一个suppressor和一个folding stock(和后来从他车上搜到这把枪时的folding stock是一样的)。Groton警局确认了这个suppressor就是注册在它们名下又由他们借给Hitman枪店的,序列号一致。
2019年6月29日 另一个视频被上传到YouTube,其中Lu在使用多把步枪,一把上面装了suppressor。这个视频主要是用于Lu的射击培训课程的宣传。
2019年6月某一天 Whitman和Lu向Groton警局做了演示,现场看了两支装了suppressor的黑色短管步枪。随后警员将借出的两个suppressor从Whitman手上收回。
2019年8月30日 Whitman创建了一个叫Audit Sheet 8.29.19的文件,用来检查一下目前枪店所拥有的枪支、购买时间地点、当时的保存位置。在45把枪中,25把标记为放在Bin Lu那里,包括SBR1和SBR2。另外有7把枪的位置显示为问号。同日,Whitman给Lu发微信说(意译)“兄弟,等你到家了,尽快确认下有哪些枪在你家里。我今天做了个审计,得确定它们都在哪里……有的可能(在清单里)还没有登记在你的名下,等你到家了我们就尽快做一下。“
2019年9月2日 Lu给Whitman发消息说“昨晚把很多枪送回店里了“
2020年3月3日 Whitman从冰岛飞回美国。在波士顿的机场,边检对他的手机进行了搜查,在其中找到了上面这个Audit Sheet文件,也检查了手机里的短信、iMessage和微信聊天记录。上述聊天记录均来自这里。
2020年7月23日 法官签发了对Lu的YouTube频道的搜查令。
2020年10月2日 法官签发了对Hitman枪店的搜查令。搜查期间在储物间的架子上找到了SBR1。与此同时,Lu驾车来到枪店停车场并同意警察搜查他的车。警察从他车上找到多把枪,包括SBR2。Lu称他是把这些枪从家里拿回枪店保存。警察询问是谁将那个folding stock装在那把枪伤的,Lu回答”是Dan干的“。警察随即扣留了SBR1和SBR2,但允许他把其他枪支放回店里。随后Lu离开。同日,Lu和nephew在YouTube上射击SBR1的那个视频被删除。
2020年10月15日 Lu和nephew射击Noveske with suppressor的YouTube视频被删除。
2021年1月4日 立案。控诉文件提交到法庭,法官签发了对Whitman和Lu的逮捕令。
2021年1月6日 两名被告被逮捕,首次出庭,并获得保释。保释的一些限制(来自case document 11)包括上交护照,不得出麻省和New Hampshire州地区,不可以持有枪支,在7天内将家中和办公场所的所有个人枪支交给相关政府部门,暂停和Hitman枪店的雇佣关系,不可以受雇于其他与枪支交易有关的公司。
检方起诉他们违反的法律:
- 26 U.S.C. § 5861(c) “to receive or possess a firearm made in viol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hapter”:持有违反了NFA规定的武器(案件中的两把SBR和两个suppressor均属于NFA武器)。控方特意提到,01 FFL可以合法持有NFA武器的一种方式是,这个武器是合法持有人以维修为目的送来FFL,在FFL的A&D Book上按法律进行了登记,并且计划在在修理好后归还。但是此案中,两把SBR均用于商务演示目的,suppressor从Corton警局的获得也不是以维修为目的,并且未在A&D Book登记。
- 26 U.S.C. § 5861(d) “ to receive or possess a firearm which is not registered to him in the National Firearms Registration and Transfer Record”:所持有NFA武器未在NFRTR注册在持有人名下
- 26 U.S.C. § 5861(f) “to make a firearm in viol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hapter”:在既不是SOT也未获得ATF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制造了(包括改装成)NFA武器
- 18 U.S.C. § 922(m)and 923(g)(1)(A):FFL没有将suppressor的获得信息妥善登记在A&D Book上
此外检方认为他们还违反了:(不确定是否会在此案控告范围的):
- 26 U.S.C. § 5801:根据这条法律,Hitman Firearms并非SOT,不可以交易NFA武器。Hitman到底成功卖出武器给Groton警局了吗?材料里没有提。
- 18 U.S.C. § 922(d)(5) and 922(g)(5):Lu的nephew在他的移民状态下持有和使用枪支违反了这些条款。(d)(5)是这么说的:It shall be unlawful for any person to sell or otherwise dispose of any firearm or ammunition to any person knowing or having reasonable cause to believe that such person who, being an alien is illegally or unlawfully in the United States. (g)(5)是It shall be unlawful for any person who, being an alien is illegally or unlawfully in the United States to ship or transport in interstate or foreign commerce, or possess in or affecting commerce, any firearm or ammunition; or to receive any firearm or ammunition which has been shipped or transported in interstate or foreign commerce. 所以前者主要是针对把武器和弹药dispose给非法移民的人,后者针对持有武器弹药的非法移民本人。
- 检方提到,Lu和Whitman在建一个Freedom Alley Shooting Sports大型室内靶场,并且已经以这个名字多次为中国游客进行了关于射击和战术的训练营。检方称Department of State已经review了其中一些训练模块,并且已经认定这些模块属于受Arms Export Control Act (AECA)管制的防御技术。向外国公民提供此类训练需要向the Directorate of Defense Trade Controls申请license,但是他们确认Whitman和Lu从未申请过。注意下本案并未就此进行起诉,那为什么要专门提及review结果和license情况这些无直接关系的细节?有可能这就是检方在庭上所说“一起更大范围的调查”的部分了。
- M.G.L. ch. 269, § 10(a):麻省除了licensed firearm manufacturer、on duty的执法人员、警察培训机构授权的agent外,普通人不可以持有suppressor。不太确定Whitman是否可以以他名下的Policy Academy警察培训学校名义让自己落入“authorized agent of the municipal police training committee“的定义范围。但是Lu可能没这条路可走了。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