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好,我刚刚搬家到加州旧金山,持有几把从外州带来的枪,其中有off roster手枪和一把霰弹枪,我现在正想要办注册的手续,但是有些问题还不懂,希望大家能指点我一下,十分感谢。
我找到了new resident report of firearm ownership这个表,请问是需要先把我别的州的加州注册成加州的驾照才能办理这个注册枪的手续吗?
另外这个表格有几个地方我不是很懂,有没有哪位前辈能教我一下?第一页有一个选择yes or no的问题是“did you obtain a serial number from DOJ?”,这里是什么意思?
后面问我‘acquired from’从哪里买,我有两三把是从FFL买的,这里没看到这个选项,是要在选择‘other’这个选项然后在后面的空里填写‘FFL’嘛?需不需要FFL的具体名称呢?
此外,请问这一份表格里能申请两把枪吗?我看到firearm information这里上下两个部分问的信息都是一样的,这里只是前面资料的copy还是说可以这个表格申请两把枪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