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就多聊几句。对枪击案的看法,其实是美国各个地方对使用枪械的权利和义务的重大分歧。
很多蓝州,主流看法是,大部分枪击案,是城市黑帮为了争抢贩毒地盘。基本上,任何人开了枪,声称是自卫,都会受到怀疑,要经受严密的调查,很可能要去法庭走一趟,由陪审员决定是否是自卫。所以才有一句话,There is a lawyer attached to every bullet。
这些蓝州基本上没有Stand Your Ground, 都是要求在公共场合,必须退让到无路可退,或者面临直接的危险,才可以动枪。
这种观念上的重大分歧,没有办法,州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