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个人喜欢枪,同时为了炫耀,蔡越(化名)就自己造枪,他用来造枪的材料,居然是灭火器。结果因他非法持有枪支罪,受到刑事处罚。近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蔡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在网上学到制枪的方法
蔡越喜欢枪支,平时经常浏览一些与枪支有关的网站。
几年前,蔡越在农村老家时,从家里翻出一支废弃的老气枪。由于没有铅弹,无法使用。但是因为他个人比较喜欢,就偷偷收藏起来。不时把气枪的照片传到网上,供人欣赏。看到网友的赞赏,他觉得非常有面子。
2012年底,他在浏览某猎枪网站时,看到论坛上有网友介绍用灭火器制造枪支的方法,就记了下来,然后到市场上买来不锈钢管和灭火器,按照网上的方法制造出了带压缩气瓶的长枪。
由于第一次制造,没有经验,压缩气瓶阀门被损坏,枪支无法使用。
但是枪支制造成型后,他把照片传到网上,引来网友们的一片赞许,这让他非常满足。
初次制枪,虽然没有完全成功,但是已经让他非常有成就感。
用灭火器制成高压气枪
不甘心就这样失败的蔡越,又开始了他的钻研,有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味。
今年年初,他又从网上买来不锈钢管、铅合金型材、瞄准镜、切割机等,再次组装制造枪支。因为害怕家人知道,他的“研制”,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和教训,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摸索,蔡越这次又制造出和上次一样的枪支。而且经过打麻雀试验,这支枪有杀伤力。研制成功后,蔡越没有将枪用作他用。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蔡越用灭火器制枪的事儿,还是被人举报。
后经过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所鉴定,这支枪以高压气体为动力,确实具有杀伤力。其非法持有的三支枪、钢珠也被没收。
在庭审中,蔡越对自己造枪、持有枪支的行为供认不讳。他也知道,持有枪支是犯法的,但网友的夸奖让他觉得有面子,承认是虚荣心作怪,他也心存侥幸。
经海州法院审理认为,蔡越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故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记者说法:好钢要用到刀刃上
不久前,本报报道了一男子酷爱军事,网购仿真枪获刑的消息,今天这个故事,依旧与仿真枪有关。不同的是,前者是购买,后者是“不抛弃不放弃”的“研制”。我们不禁感叹:这么好的一块钢,没有用到刀刃上。
蔡越面对一次制枪没有成功,毫不气馁,又积极吸取经验教训,反复研究和试验,终于用灭火器制枪成功。要是把这种钻研精神和这种好头脑,用于科学研究或日常工作中,那将是多么宝贵的一笔财富啊!
抛开触犯法律这一条先不论,但这种钻研精神,倒很值得学习。不过,这样的行为毕竟是触犯法律的,这样的一块好钢,就这样白白浪费了,实在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