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枪权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人生出来就有用武器保卫自己与亲人朋友甚至陌生人的权利,这个权利是上帝赋予的而不是政府赋予的,所以美国政府没有赋予人民持枪的权利,正确的说法是美国政府没有剥夺人民被上帝赋予的持枪自卫的权利,而其他很多政府剥夺了上帝赋予的持枪自卫的权利,就跟1A言论自由一样,很多政府都剥夺这项权利,我们敢现在上街骂美国总统(只骂上一个,我支持现任的),很多国家(不提名了大家都知道)的人敢在大街上骂自己国家领导人吗?所以我觉得人权天赋,但是政府会剥夺
所以2A原文写的是 Shall not be infringed.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