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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非晨星 于 2017-2-1 01:02 编辑
前一陣子,我家的狗被偷了,後來我查清楚了是誰偷我的狗. 你猜是誰? “警察”,很扯吧! 就細聽我道來,這個做賊喊抓賊的故事
2015年9月24日星期四,一個南非長假期Long Weekend的第一天,就如同入夏後約堡的炎熱天氣一般。因為太熱,所以我就決定了,下午帶著全家去游泳。全家在泳池裡渡過歡樂的下午,於下午近五點回到了家裡。奇怪的是,我家的狗“多多”(拉不拉多犬)怎麼沒有在院子裡呢?四處查看結果,確定了,狗不見了。查明了原因,隔壁不負責任房客的訪客臨走時,開了大門,沒注意到狗在大院子裡,等狗跑走後,訪客又沒通知房客,就開車走了。我在家附近找了一個多小時,就是沒找到狗。此時天色已晚,只好寄望於明日去“流浪動物之家”試試手氣了(幸好我有掛狗牌)。
9月25日星期五一大早,去了EDENVALE流浪動物之家(SPCA),剛巧附近一家獸醫院通知,昨日有人撿到一隻拉不拉多狗,顏色及項圈的形容都蠻像我的狗,唯一不吻合的是沒狗牌。我當時心中有八成的把握,狗找到了!我立即趨車從SPCA趕到那所狗診所。兩地相差不到3公里遠,不到五分鐘就來到了該診所,我興奮的走入內,還好當時裡面不忙,於是我就詢問著櫃台工作人員,”我是剛從SPCA得到通報,說你們這裡昨天下午,有撿到一隻拉不拉多狗,可能這只狗,就是我昨天下午遺失的狗。”
但是接下來,工作人員給我的答覆,是令我沮喪的,工作人員給我的答覆是,昨天下午五點多,一個白人警察帶了一條狗來到我們這裡,說是在路上撿到這只狗,所以送到這裡看看有沒有電子狗牌。當時工作人員掃描狗後,並沒有在狗的身上發現有電子狗牌,接著那個警察說,“這只狗看起來很害怕,我先帶回家去照顧,明天再帶去SPCA”。於是那只狗,就被那位白人警察帶走了。奇怪的是,那位警察沒有留下任何他的姓名及那個警局等資料。我將我手機內,我家的狗照片給工作人員看,工作人員說就是這只狗,但是沒有狗牌。 當時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我覺得我的狗被這位警察給偷走了!當時我的研判是,EDENVALE地區有兩個警察局,一個是EDENVALE POLICE STATION,一個是SEBENZA POLICE STATION. 地緣上,SEBENZA POLICE STATION離這個獸醫院較近,於是我就先從SEBENZA查起。來到SEBENZA警局,查問了CSC DEPARTMENT,我詢問值班警員,”該局有沒有白人男性警員?” 得到的答覆是“沒有”,只有一位女性白人警員。所以現在可以將SEBENZA警局排除在調查範圍之外了。
現在只有EDENVALE警局可能性最大了。我幾年前在EDENVALE幹過預備役警察,所以裡面認識的資深警員還不少,透過關係,查到了昨天下午值班的警員裡,剛好有一白人警員。於是我就索取到該警員手機號,禮貌性的打了一通電話,大意是 “謝謝他找到了狗,我甚麼時候可以來取狗?” 本想只是試探性的測試他,看看狗是不是就是他送到獸醫院的那個警員?結果真的就是他!他電話中承認了,他就是那個警員,但是他說”狗自己後來跑掉了。”接下來,他的解釋中,破綻百出,先是說,狗跑丟的時間是下午三點(但是他將狗送到獸醫院的時間是下午五點多),時間的牛頭不對馬尾,已很難自圓其說。接著說,他有在我家門前那條街挨家挨戶的問住戶,這條狗是不是住戶的(搬磚頭砸自己的腳,他舉不出證人來,是那家住戶?)?第三個破綻是,他說我的狗有咬他,牠才趁隙逃跑。我家的狗是拉不拉多狗,是公認超級友善品種的狗,絕對不會咬人的。所以我更確認他偷了狗。在電話中,我沒跟他爭辯,我知道這種情況,他是不會承認的!於是我就接著發了訊息給他的直屬長官,也是一個白人警官,安排碰面開會。得到的答覆是,明天星期六下午六點開會。
9月26日星期六下午,我提早到達警局,想先答謝給我資訊的那位資深黑人警官. 在表達了謝意及寒暄後, 該警官說那位白人警官,犯罪防護科的隊長,白人警官現在在他的辦公室裡,你可以先提前進去拜訪. 我覺得也有道理,於是我就去到那位警官的辦公室門口敲門. 羅伯在裡面,我花了約15分鐘,將此案情與他說明了一切,讓他了解一下,這個竊案的嫌疑人,是他的一名手下. 我想如果他能協助,讓這位警員歸還我的狗,那應該是最好結局,要不然這個警員,將來會丟掉工作不說,還會被以竊盜罪起訴,如被判刑,會在獄中待上一段時日,且還有犯罪紀錄跟隨他一輩子. 畢竟我以前也是他們警察中的一員,我也不願事情搞到如此地步. 羅伯答應他會處理. 因為我手中有的證據及證人的證詞,都足以證明該警員的嫌疑最大. 羅伯自己也承認看來這個他的手下,涉嫌重大! 於是我就先告辭回家,靜等羅伯勸說這位他手下警員.
10月1日星期四,在漫長的等待了五天,這位白人警察隊長一直沒有給我任何答覆有關這位涉案警員的調查結果.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好直接去找該分局的局長. 在約早上11點時,我拜訪了局長,這位局長也是一位白人,再次的重複了將整個案情告訴了這位局長. 這位局長允諾將調查這個案子.然後取了我的號碼,說會打電話聯絡我. 於是我又是一個等待,直到了下個星期的星期一.
10月5號星期一,又過了四天,還是音訊全無,這位局長,也沒有任何的通知我電話一通. 逼的我又去了EDENVALE警局. 大約同樣的時間,約早上11點左右,見到了這位白人局長. 這位局長給我的答覆,不由得我懷疑這位局長的智商,他給我的答覆是,他問過這位警員,這位警員的答覆是,"我沒偷,這隻狗是我撿到的沒錯,但是狗又跑掉了.". 所以他說,這個內部調查已結束. 天阿,這就是南非警察的辦案,有這種警察(上至局長,中至隊長,下至警員)難怪這個國家的犯罪率,會居高不下!
同天我做了決定,為了我的狗狗,為了我的家人,為了正義. 我決定要告警察. 我這次的告警察,情況有點跟2004年告警察不一樣. 偷竊罪是刑事案,是檢方要主動調查. 我這邊只要一起訴,我不需要請律師,我是證人身分. 2004年是妨礙自由,及違法拘留等等,但那是民事賠償案子. 性質上完全不一樣,那次需要請律師. 但這次我這邊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及證人. 我就可以起訴這個警員,相對上,要簡單的多. 但是為了鞏固這個案子的足夠證據及證人,我做了以下的安排.
(1) 回到了該獸醫院,與案發當時,這個涉案警員送狗來時的職員,重新確認整個案發過程,並且錄音存證.並徵求能出庭當證人,
(2) 隨後去了流浪動物之家SPCA,同樣的徵求那天有一位職員,剛好在該獸醫院,目睹了該警員送狗來時的過程,然後聲稱狗害怕,然後將狗帶走. 也同意當證人.
(3) 接著去了EDENVALE地區報社,將整個故事內容,敘述予該報社記者.
(4) 然後去了EDENVALE的地區電台,也是將整個故事內容,敘述予該電台DJ.
(5) 最後去了EDENVALE 的CPF警民合作中心,與主席報告了這個案子的過程. 令人驚訝的是該主席跟我說,居然該警員還涉及了一堆其餘的案子,而我的這個案子與其餘的案子來比較,這個案子是最小的案子. 該主席給我建議是,這個偷狗的案子,可以搭順風車,他們已約了南非知名的HAWK天鷹隊(司法界中的特別調查小組),來偵辦這個劣等警察的一堆案子. 等約定時間確定了後,他們會通知我來做筆錄開案.
就在下午6點多,那個涉案警察到了我家大門外,按了汽車喇叭,叫裡面的人開門,那時我剛好不在家,
我太太去開的門,他這次不知何故,跑到我家,跟我太太解釋,他沒偷狗,狗是自己跑掉的. 我太太沒有跟他扯太多. 他沒趣的就開車走了.
10月6日星期二早上約11點,我的手機響個不停,我看是沒有顯示號碼的,所以我沒接,後來發了一個短訊,原來是獸醫院通知我,我的狗有人送回到他們的獸醫院了. 這真是一驚,我還在想怎麼可能會有這種的事. 為了安全起見, 在去接狗之前,我去拜訪了CPF,跟主席報告了這件離奇的事. 她聽完了後,先是一愣,然後是大笑! 她跟我講,昨天她因有事,去了局裡一趟. 見到了那位無能的局長,跟他講,他局裡的這個白人警員,所涉的刑案累累. 她已約了天鷹隊要立案調查這個敗類警員. 估計是局長跟這個警員講了,嚇的這個警員,託他的女朋友將狗送回(想必當初我的狗他偷走後,立馬送給了他的女友).
最後的結局是我的狗又回到了我的家,完璧歸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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