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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on 于 2016-8-20 02:08 编辑
確實同樣的法律條文在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判決結果
比方說美國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 中國憲法也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呢
玩笑話放一邊
既然加州法律白紙黑字地保障你居家自衛的權利, 而且還是對你十分有利的Castle Doctrine + Stand your ground clause
那麼當有宵小入侵你家時你當然可以合法自衛,
我不知道你在那邊糾結啥, 拼命要否定你自衛的權利, 甚至連不存在的Duty of Retreat都給搬出來了
你自己要放棄你自衛的權利也就算了, 請別誤導其他人讓他們跟你一起放棄自衛好嗎?
再來你舉的Joe Horn這例子, 首先他既沒有被攻擊, 宵小入侵的更不是他家
跟我們在討論的主題, 當有人(空手)闖入你家時究竟可不可以合法防衛, 可半毛錢關係也沒有
而且Joe Horn就是因為德州法律上允許人民使用致命武力保衛財產最後才僥倖沒被起訴的
說好的法律規定跟裁判是兩碼事在哪呢?
Joe Horn的例子換到加州肯定是謀殺, 因為加州只允許你用致命武力保護你或他人的生命
所以我們來看看近期在加州使用致命武力擊退入侵者的實際例子到底是如何
1. Long Beach 80歲老人開槍殺死入室搶匪, 不起訴
http://www.latimes.com/local/lan ... 20150126-story.html
2. Norwalk 居民上週開槍擊退持刀入室搶匪, not arrested, 等法律程序跑完後多半也不會被起訴
http://bearingarms.com/jenn-j/20 ... e-intruder-gun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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